新疆木垒县大石头矿区2号水泥用石灰岩矿石灰石破碎厂、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附属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文)有关规定,2026年6月3日,木垒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对该公司大石头矿区2号水泥用石灰岩破碎厂、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情况检查验收,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为:新疆木垒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头矿区2号水泥用石灰岩破碎厂、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评议,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现将木垒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头矿区2号水泥用石灰岩破碎厂、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木垒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头矿区2号水泥用石灰岩破碎厂、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附属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联系人:吴东东
联系电话:18709942393
邮箱:389505452@qq.com
木垒汇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0日
大石头矿区2号石灰岩矿石灰石破碎厂、生活区、运输道路等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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